16.8.13

今天到公立醫院覆診,留意到藥房的通告,說藥物每16個星期的劑量收費港幣10元。就是治傷風感冒的藥這也太便宜了吧,而我用的藥大概並不便宜。我們的政府縱有諸般不是,但維持低稅率又提供這樣的公共醫療,大概也不能再怎麼批評了吧。當然,前提是病人要能夠挨到見醫生的那天(幸好我們的急症室來者不拒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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